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仍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2月18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11月热点问题月报。关注最高的问题即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月报内容,职工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提出,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9月18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8月热点问题月报。8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23709通,处理热点问题676笔。问题一: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已收到公积金中心放款短信,但原商贷银行表示未收到该笔款项,该如何处理?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信贷大厅。通讯员供图) 湖南日报12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能否提取公积金?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11月热点问题,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冲上热搜榜第一。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市民对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按月约定提取业务有疑惑。2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针对缴存人关心的这个问题进行了答复。“在成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缴存人还可办理冲还贷和约定提取业务,有效减轻还款压力。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刘会欣)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获悉,该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授权合作银行受理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5月22日起,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厦支行等7家合作银行指定窗口受理公积金提取类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