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悦府小区业主群“炸开了锅”,多位业主收到了一则物业费催交信息,内容除了催交目前未交的物业费外,还详细说明了每户因未交物业费而产生的违约金,然而违约金的金额高到让业主们吃惊不已,直呼“天价”。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虢灿开开心心收新房,却被物业告知,不预交一年物业费不让收房。这样的强制规定把株洲的罗先生惹恼了,坚决不肯预交费用,而物业也因此拒绝交房,双方僵持不下,一拖就是三年多。今年1月,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把罗先生起诉到法院。
来源:【厦门日报】△图片由AI生成。“房子还没正式交付,就说我欠了一万多元物业费,这合理吗?”近日,读者康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他买了一套精装房,因存在质量问题,以致到现在还未办理交房手续,然而物业公司已开始催缴物业费,并声称他已拖欠物业费一万多元。
开发商以业主未预交物业费为由,不予交房。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开发商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在交房时附加了合同未约定的不合理条件,判决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众所周知,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近日,湖南长沙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就物业强收交房前物业费一事提出质疑。那么,在房屋还未交付的情况下,产生的物业费到底由谁交?
有听友咨询:我买了一套新房,去年11月初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房,我发现房屋有瑕疵,要求其整改。月底,物业答复新房已整改完毕,但并未通知我交房时间。今年3月,我要求重新验收及办理交房手续,物业却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并且必须从去年12月1日开始付费,否则不办理交房手续,也不交钥匙给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贺露燕 实习生 龚琴 长沙报道说到住房,就绕不开物业费。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纠纷频发,诉诸法院的情况并不少见,且大部分都是因物业费而引发。近日,长沙一网友在红网留言,反映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200多户业主遭物业起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