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村里面的公共土地例如荒地、闲置地、山林地等等,如果被征收了,那么补偿款是归村委会、还是归我们村民呢?解答这个问题之前,要先搞清楚一个概念,就是村里的土地,都是归全体村民所有,所以对于公共土地的征收补偿款,也是归全体村民的,不是村委会的,所以无论谁拿着,最终是要分到我们村民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