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李先生的儿子到一家儿童游乐场去玩被滑梯侧面一根钉子划伤了左脸李先生索赔五千块场地经营方表示赔偿不是问题 关键得有单据杭州金沙印象城三楼有一家儿童游乐场挂着“森岛乐园”的招牌几块区域由不同的商户经营闯祸的这部滑梯属于渡渡家金沙印象城店的管理范围李先生说8月28号下午2点多妻子
课间时间,一名小学生走出教室门口时,不幸被正在走廊上奔跑的同学撞倒,造成面部受伤。为治愈术后瘢痕,受伤学生进行门诊治疗13次,此后,仍需长期治疗。学生家长为此告上法院,要求学校、撞伤人的学生及其父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2月16日,家住成都武侯区的黄女士带着三岁女儿到成都海昌极地海洋公园(以下简称:海洋公园)游玩。在游玩过程中,女儿脸部不慎在凳子上磕伤,最后缝了4针。面对2000多元的医疗费以及后续近两万元的祛疤手术费用,家长希望园方能进行赔偿。
小刘、小施、小游、小别4人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某团中学的学生,他们年龄相仿,偶尔会玩耍打闹。然而,这一次因没有把握好力度,在滑雪玩耍过程中,互相发生碰撞引发了严重后果,小刘牙齿受损,为此对簿公堂。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最终以调解结案。
为平衡工作和生活,无奈带着孩子来上班,孩子却在工作单位受了伤,该不该找雇主索赔?2022年1月,原告张某在随母亲上班时,在林某会所院内玩耍玻璃门时,玻璃门破碎,张某面部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35000余元,双方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张某诉至法院。
捉迷藏、课间操、过家家……学龄前儿童在幼儿园玩游戏过程中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呢?6月27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厘清了各方责任。小美(化名)与小伟(化名)系幼儿园同班同学。两位小朋友练习花环操时,互相推搡,导致小美撞上杂物柜,额头受伤。
市民蒲先生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7月15日,他7岁的儿子小文前往望城区乐运谷山游泳馆游泳,在换好衣服前往泳池的途中,孩子不慎被安装在墙面上的一根螺杆划伤面部,事发后,他与游泳馆运营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如何承担?近日,嘉兴市海宁法院长安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情回顾小明与小刚是同班同学,某日课间休息时,小明向小刚借作业本进行抄袭。课代表开始收作业时,小明仍在“奋笔疾书”,不肯将作业本归还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