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阅读提示一些劳动者在休病假时,被不合理地扣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甚至还被要求病假抵扣年假,因此引发劳动争议。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近日,“工资6000元请假半月被扣4500元”的话题引来关注。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市民您好: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根据现有规定,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要支付病假工资。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烟海e家 2024-12-25 09:08 全网阅览量:2612烟台融媒12月25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李昊霖)日前,我市某公司职工王某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因病需要住院,向公司提出请一周病假,公司却表示可以请病假,但按照公司规定,病假缺勤是不发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原标题:病假制度是时候修一修了现行病假制度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提交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记者采访发现,现行病假制度在适用中面临诸多挑战,如请休病假程序复杂、门槛高,休病假期间被扣工资、减绩效。
实践中,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医疗期间内,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有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单位制度规定、法定标准三种模式发放。有劳动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的,按约定或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也无制度规定时,按法定标准执行。
阅读提示我国现行病假制度主要源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内容滞后、长期未调整等因素,在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一些劳动者请病假难,一些劳动者休病假后工资被随意扣减。今年春节前夕,一波三折的请病假经历,让在河南省郑州市某企业工作的刘亚培身心俱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