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由于公安机关在提取当事人血样过程中的不规范执法,醉驾案件中抽血行为定性为行政强制措施还是刑事初查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提取血样的合法性,最终决定着案件的审判结果,在庭审中也往往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因此有必要理清抽血行为的性质,本人认为抽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醉驾案件代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辅警强制带当事人抽血,而无任何正式民警在场监督、指导的情况,作为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此问题,办案机关经常会狡辩道:“辅警是在民警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去抽血的”,这相当于民警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辅警去执法,而民警坐在办公室当县太爷,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严重错误。
11月2日21时50分许,石家庄市环城交警大队新华西警务站执勤民警在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拒不接受检查,加速闯卡,最终被交警拦停,当要求其接受检查时,驾驶人竟下车跨越隔离护栏在对向车道由西向东逃跑,后被交警控制。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7月4日晚,石家庄无极交警大队民警夜查时,民警示意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朱某某拒不配合。 民警多次警告无果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抽血,谁料,朱某某坐到地上开始哭闹、诉苦、求情,始终不配合检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人心存侥幸,不仅饮酒后开车,而且在遇交警检查时,情急之下还企图和副驾驶调换座位。本以为能蒙混过关,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幕却被不远处的交警看得一清二楚。日前,东莞交警虎门大队开展设卡夜查酒驾醉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