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拟命名名单。省会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直辖市城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密云区、天津市河东区、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宝坻区、上海市黄浦区、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宝山区、重庆市江津区。
中央文明办今天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上海闵行区、崇明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嘉定区、徐汇区、静安区、奉贤区、浦东新区、长宁区入选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中国网1月29日讯近日,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名单如下:北京城区:大兴区、丰台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密云区、石景山区、顺义区天津城区:宝坻区、东丽区、河北区、河东区、津南区、南开区、武清区河北地级:沧州市、承德市、衡水市、张家口市县级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拟命名名单(202个 按行政区划排序)省会(首府)城市(1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直辖市城区(15个):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密云区、天津市河东区、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宝坻区、上海市黄浦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拟命名名单(202个 按行政区划排序)省会(首府)城市(1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直辖市城区(15个):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密云区、天津市河东区、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宝坻区、上海市黄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