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巴宜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贾某投诉称:自己10月8日晚拨打报警电话求助,但新城区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电话后未到现场出警。接到电话投诉后,巴宜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指派督察大队负责人带队立刻对该投诉进行核查。
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报案人如何获知案件进展的问题,有如下法律法规依据:⇥⇥⇥法规依据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近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网址为http://gat.ln.gov.cn/zfgkfwpt#/edu),通过“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让全省居民、企业体验到“有案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