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报道中,《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孵化约、全约、商务约是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主要的签约模式。这三种模式不是专业的法律名词,它们只是业内为了区分不同模式约定俗成的解释。相关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在纷繁复杂的签约模式背后主要还是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认定。
基本案情两年前,小美与一家网络直播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这家公司作为小美的唯一经纪人,安排小美在某网络平台独家直播,合同期限是两年;公司对小美直播的总天数、时长、请假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直播所得收益,由小美占60%,该公司占40%,按月结算工资。
《保密、不竞争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研究生毕业时,陈鑫许愿要趁着年轻多挣钱,然后把父母接到南昌来。他生于江西抚州市崇仁县的村子,家中以种地为生。中考后被江西最好的高中临川一中挖走。尽管高考发挥失常,但他仍考上了一本,成为村子里屈指可数的大学生。
默 达近日,一则关乎直播行业天价违约金的报道登上热搜。一些在校学生几年前和直播平台签约,被要求“每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为24天”“每月最低有效直播时长为120小时”等,但因为没有做到,被直播平台索要违约金。“天价违约金”从何而来?
意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的竞业协议,近年来出现所涉行业与企业范围模糊不清、随意扩大等现象,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进入“同一行业”“类似企业”。这不仅侵害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还影响人才流动和创新。“签完竞业协议,感觉像被全行业‘封杀’了。
竞业协议:竞业还是“禁业”?竞业限制协议对象范围不断扩大 律师:建议立法约束用人单位行为“竞业限制补偿金一分没有,竞业违约金却要100万元。”某电商主播陈先生表示,竞业限制的范围近年来不断被扩大,原本只是用于限制企业高管等人员的竞业协议,如今也扩大到普通员工了。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叶培欣近年来,随着以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成为热门行业。作为一种渐趋成熟的职业形式,网络主播的背后通常有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那么,主播与经纪公司如何合作与分润?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是否真能如主播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