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吸收原《合同法司法解释》第26条的基础上,将情势变更制度正式纳入法典。随着司法实践中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情形的涌现,在此情形下,强迫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为了实现实质公平,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民法典》第313条、《法国民法典》第1195条均引入了情势变更制度;
一、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会议认为,民法总则施行后至民法典施行前,拟编入民法典但尚未完成修订的物权法、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以及不编入民法典的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民商事特别法,均可能存在与民法总则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编者按:本文原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1998)第1卷第1辑。本文并不以得出抽象法律结论为目的,而是以法律解释和适用方法在具体案件中的运用为目的,将评析案件的所有实体问题全部挖掘,并圆满解决。因技术限制,本文删除部分注释,部分注释插入正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