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方式一:在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时,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舶管理—船舶报告系统,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在船船员信息维护”,显示本船现有在船船员信息,如下图:点击“新增船员”按钮,进入“在船船员”录入界面,如下图:填写证书号码,点击“获取”按钮,自动获取船员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江淮运河效能的部署要求,有效保障江淮运河通航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省交通运输厅于11月18日印发《江淮运河通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