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8月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8月1日8:00至8:30,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介绍了当前烟台市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主持人:防暑降温费计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院长曲黎辉:根据作业方式不同会有区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