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实践中,有的城市针对进出属地港口的货运卡车实施了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但在此项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少数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收受好处,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对于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其性质值得思考。笔者遇到这样一起案例。
偷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薄、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近日,河南高速公安侦破一起假冒“绿通车”跨省偷逃高速通行费50余万元的案件,涉嫌诈骗罪的3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为省下高速通行费,客车司机田某在利益驱动下动起了歪脑筋,采取跟车方式逃避高速通行费,郑州自贸区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抢夺罪。
近日,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三省一市税务部门联合发布《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今年9月1日起,东北三省一市7类55项税收违法行为将实行统一的裁量基准,这些违法行为基本涵盖了涉税法律法规中涉及处罚裁量权的所有法条和日常税收执法行为,东北区域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各地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此举也是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推进东北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际举措。
“三抓三促”行动推进以来,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紧密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坚持学习与提升、执行与落实、效能与发展相结合,“以人为本,人才优先”原则,注重稽查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有计划地配强配优稽查人员,激发稽查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发掘稽查干部善做善为的潜力,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和履
今年以来,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四精”目标,立足“治理型”稽查工作定位,从多维度发力,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健全监管体系、优化执法方式、凝聚治税合力,不断推动税务稽查工作从“收入型”“打击型”向“治理型”转变,最大程度释放税收治理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