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我才知道原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原公司补缴吗?”近日,有网友向起点新闻·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曾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离职后在求职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为空。“我找原公司要求给我补缴,但对方以我已经离职为由拒绝补缴。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在职员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制度。通俗地讲,职工和所在单位按比例交一笔钱,放到同一个“资金池”里面,池子里面的资金将会作为职工的长期的住房储蓄金,可以说这笔钱对于大部分职工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
大多劳动者比较了解社保,可能不怎么了解住房公积金,其实也是强制性缴纳的项目。现实中很多企业都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应当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是转移手续。
在职场中,除了薪资外,“五险一金”也是求职者十分关心的问题。有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是每个月多给几百块的补贴作为代替,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果断拒绝!“五险一金”是每个职场人都应了解并享有的权益今天这节课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五险一金”包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