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结合六种常见语体,借助大规模语料对“因为”和“由于”进行了对比考察。研究表明,二者在数量分布、句法位置、信息结构及语用功能上均存在显著差异。数量分布上,“因为”和“由于”分别表现出较强的口语化倾向和书面化倾向;句法位置上,二者均有“前置”、“后置”、“前置/后置”、“插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外法学编辑部 ,作者柏浪涛 中外法学编辑部.《中外法学》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核心期刊。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本刊恪守学术为公之理想,笃行学术观照现实之理念,通过公众号发布本刊目录和征稿信息,推送最新文章摘要,在刊物和读者间架起更便捷的沟通桥梁。
杜老师:近日听到有人把“因为”的“为”读成二声wéi,这种读法是否妥当?谢谢。河南读者 杨女士 杨女士:口语中时常有人把“因为”的“为”读成二声wéi,这种读法是不规范的,应读四声wèi。“因为”一词常表“原因”,其中的“为”也是表“原因”的,而表“原因”的“为”要读四声wèi。
杜老师:某媒体刊文说:“之所以用草木灰的浓汁来煮,为的是让白色的糯米变得更接近黑白之间的灰色……”请问其中的“之所以……为的是”用得妥否?谢谢。山西读者 宁先生 宁先生:“之所以”是连词,用于表示因果关系的复句,用在前一分句。这种复句用来说明某种行为的原因。
“因为,所以”,一讲到这个表示因果的概念,同学们的脑子里的两个词就蠢蠢欲动起来,一个是because, 一个是so...。其他的表达就很难想起来了。事实上,“因为,所以”是非常重要的逻辑关系的衔接词。这些衔接词的使用可以大大增强文章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本周的“一张画”版块推送的这张画。看看大家都看见了什么?有人看见了界限的重要性:我们有时候会忘了责任的界限,过分地承担属于别人的责任,换来的却是无限膨胀的无理欲求,所以界限很重要……—— 小宜子理直气壮的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身上。
来源:【《法律适用》杂志】文章发表于《法律适用》2025年第2期“法官说法”栏目,第117-133页。因文章篇幅较长,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作者简介及文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按刊发时的内容转载。*万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