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丙级资质改革要求的公告》、《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一网通办”改革的公告》等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八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并公示,共对3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3个乙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27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修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儋州市实施的决定〉等二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11日八届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