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澎湃新闻记者 李季2019年底,广西一公务员李某因婚外生育被开除公职,孩子是其前妻通过试管婴儿助孕生下的,做手术时,两人已经离婚。被开除后,李某将手术医院告上法庭,称其违规手术,致使他被开除,要求医院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近日,该案一审判决公布,李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据百姓关注报道,2月23日,山西太原一女子王某指控山西气象局公职人员田某与其丈夫同居,并生育一女,引起广泛关注。王某称,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2019年,两人的婚姻陷入困境,丈夫一直不回家,与田某(已婚)非法同居,并生有一个女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
据广西人大网9月27日消息,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徐州铜山区法院一公职人员魏某,与已婚妇女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下一私生女,最终被告上法庭。日前,在立案一年半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魏某向原告赔偿孩子的抚养教育费25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