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陈依涵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共享单车使用也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如果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共享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受到大众青睐,成为很多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那么,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享电动自行车故障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近日,云南楚雄州大姚县法院在其微信公号发文披露一起共享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该案造成一名横过道路的老人死亡。文章显示,女子赵某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与横过道路的六旬老人王某发生碰撞,王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8日讯(记者 李大荣 通讯员 张小英 何勇)近年来,共享单车穿行在大街小巷,已然成为一些市民的“新宠”,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交通违法、违规载人、乱停乱放、骑行事故等事件的发生,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那么,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呢?
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魏薇)近年来,保险中介平台首月0元、1元的套路屡屡被消费者诟病。近日,有消费者向中新经纬反映称,家中老人在骑共享单车或在其他APP上看到“悟空保”广告后,被误导投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连续续保多月。当老人发现想退保时,还遭遇退保难。首月1元保险背后有何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