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学校举办者不能分红,举办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赚钱:第一,从学校获取劳动报酬。民促法第二十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举办者参与了学校的管理,为学校提供了服务,可以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第二,民办学校终止时,要进行清算。
据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作出部署。
这些已经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的昔日培训机构,其中不少是原来的教培领域“头部企业”,《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查询的信息显示,北京作业帮线上学科培训学校、北京猿辅导线上学科培训学校等“前双减时代”的巨头企业都赫然在列,其总数不少于5家。
8月30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了《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29日。《细则》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
“本来只是想咨询如何变更办学许可证,没想到工作人员告知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变更等其他事项也可以一起办理,可以享受民办教育培训学校‘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现在政策真的太好了。”济南新艺培训学校的负责人沈洪焰先生说道。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抓手,推出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一件事”服务,助力杨凌职业培训行业特别是涉农培训领域高质量发展。以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办理设立、民非登记等事项时,需要多次跑、提交多份材料、耗时较长。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勇军 曹波)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全面优化教育营商环境。郴州市苏仙区有力推进“两整治”“三统一”,实现“四个全覆盖”。强化违规教材、违规培训整治。一是清理整治违规培训教材。
据教育部网站9月7日消息,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载体,起到了紧密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多年来,黄浦区人社局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蓬勃发展,持续推进多元办学模式创新,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持续助力区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