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南阳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区域。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机动车辆实施禁限行管控措施。
因南阳湖街阳光路立交(二期)建设工程需要,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南阳湖街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交通禁行区域:南阳湖街的阳光路至汪河南路。
“这次中心城区对限行时间进行调整,显然是充分考虑了民生,细微之处,彰显民心,太贴心了,我要为政府部门点赞。”12月11日下午,市民翟女士在南阳日报微信公众号看到题为“官宣!南阳单双号限行时间调整”的文章后,赞叹不已。
河南省高速交警指挥中心:一、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因雨雾雪,三门峡市域部分路段禁止七座(含七座)以上客车及危险品车上站;因雨雾雪,济源市域部分路段禁止七座(含七座)以上客车及货车上站;因雨雾雪,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域部分路段禁止九座(含九座)以上客车及危险品车上站;因雪冰,新乡市
关于启用独山大道公交专用道的通告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结构,提高公共交通通行效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启用公交专用道的通告》以及南阳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宛城区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实施重中型货车限行。
关于焦唐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与商南高速公路交叉赵和庄枢纽互通施工期间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建管许〔2022〕13号批复,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9月30日,焦唐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与商南高速公路交叉赵和庄枢纽互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