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获悉,自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我市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集群活动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护716次;
保护区工作人员将鳄蜥放至溪流中。 大桂山鳄蜥。(资料图片) 7月9日,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大桂山保护区)联合广西师范大学在保护区放归50只鳄蜥。据悉,这是广西第四次进行鳄蜥科学野外放归,目前野外放归数量已突破100只。
近日,记者探访了位于万福路6号国家森林公园里的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今年该站收到了全市100余条野生动物救护请求,一批受伤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珍稀保护动物被送到这里进行救助,并在康复后予以放生。这里成了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张“安全网”,是珍稀野生动物温暖的“家”。
2月5日,永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罗锦镇自己家的田地里拾到一只鸟,像是猫头鹰类,看起来好像受了伤,现已经送到罗锦派出所,请求处理。经现场观察,民警发现群众拾到的这一只鸟类为草鸮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天微博上有网友报料,11月20日,有一群人在尧山放生一批猫咪。事情很快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朋友圈也传遍了。▼▼▼微博上的内容11月20日,有神秘组织在桂林尧山顶放生几笼菜市买来的猫咪,但据说这些猫都老弱病残,而且都被饿得走不动,且放生在山顶可能会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
心形脸黑眼珠一只萌萌哒猫头鹰落在了小区路边受伤的它碰上了好心的他交给了认真的他们……“警察同志,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不知道怎么处理,而且现在急着去上班,只能将它交给你们了!”2月20日早上8时许,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叠彩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杨先生的电话求助。
5月11日,平乐县林业局接民警通知,前往张家镇派出所接收热心群众在老鸦村附近路边救助的野生动物。经核实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白鹇。该白鹇体表除爪部有陈旧残缺外无其他外伤,由于本周连续暴雨导致该白鹇“迷路”,被群众发现时羽毛被淋湿才无法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