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农村土地拆迁,“外嫁女”没有资格参与分配,合法吗?对此周翠芳律师这么说↓岳阳网友问:“外嫁女”于1990年携全家落户到大成村万家档组,当时经过县、镇、村、组同意,落户并分配了地基和田地,一直有在村里上交各种集体收取的费用。
4月26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乡村振兴·与法同行”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汪某琼母子诉某村委会、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备受关注。
2023年10月2日,广西贺州平桂区鹅塘镇鹅塘街举行“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人民视觉 供图)外嫁女,是中国农村外嫁到男方所在地的女儿的统称。这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特殊性别群体,不是凭借出生、学历、年龄、职业、贡献,而是依靠婚姻定义她们的身份。
农村妇女经常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尤其是离婚、丧偶、改嫁妇女等群体失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政策”及“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困扰基层治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巧借村规民约,成功调解一起离异妇女、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化解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两会上提出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提案,建议加大对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虽户口在册,但已嫁于外村,“外嫁女”是否该计入安置人口、享有征地安置补偿?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