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仍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2月18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11月热点问题月报。关注最高的问题即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月报内容,职工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流贷办法》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缴存职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据悉,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首次贷款时没有使用公积金,或是因为政策不符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贷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称,《固贷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两年前,中行一笔370万元的短期流动贷款,让汉阳一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随后,企业快速发展,不仅拥有了20多项专利权,年销售额也几乎翻两倍,突破4000万元。位于汉阳区的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几千万元的欠款无法按期收回,短期内急需一笔经营周转资金。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在年度报告中看到,安徽省已有12个城市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现开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公积金等13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3月15日,笔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就《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3月23
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深圳、桂林等地相继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措施。将于3月24日开始实施的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个人申请最高基础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基础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金融服务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维度。如何灵活运用金融工具,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近日,苏州举办了首届“积金惠企·助新质发展”政银企合作沙龙活动,50家苏州公积金缴存企业代表,23家受托银行分管行长参加。
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出台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支持“商转公”贷款、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政策,加大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新变化能够带来多大的支持作用?买卖双方、银行都有哪些风险需要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