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原标题:原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 新单位取消录用我,怎么办?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读者来信编辑您好!今年上半年,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同意了我的辞职申请,但迟迟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要让我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日前,此前在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特区建工园林公司”)任职的李先生(化名)表示,自己曾是公司多个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今年7月底正式离职后,相关项目的公示牌仍使用其个人信息,与公司沟通多次无果。李先生担心此举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用人单位延迟办理退工手续,赔偿责任该如何认定?来看市人社局的介绍↓案情简介2023年8月1日,李先生应聘进入本市某咨询公司工作,岗位为市场销售,月工资20000元,提成另计。双方签订有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小王:老板,我小王啊,我都都辞职两个月了,你怎么还不给我办退工?我新单位要给我办招工都没法办啊!李老板:小王,两个月怎么啦,你当时说走就走,你知道给我造成多大的损失啊!我到现在还没招到新的人来顶替你这个岗位。等我招到了新的人再说。小王:你怎么能这么干呢?我告诉你,我要告你!
日常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因各种原因而终止,其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尽管表面都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在法律性质、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