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 需的资金安排。在《支付条例》实施前,国家层面曾出台多部政策文件,在全国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但由于政策文件的效力层级较低,支付担保制度在工程实践中并未得到有力执行,此次国家在行政法规的高度再次对支付担保制度作出明确要求。
大众网记者 郭九涛 滨州报道11月14日,滨州市住建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推进会在沾化区召开。滨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波,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徐战,沾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文礼出席会议。
湖南常德市: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案01.基本情况2021年5月初,常德市人社局通过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发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欠薪预警。2021年5月6日,常德市人社局就有关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一、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近日,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联合举办《阳江市建筑工地工人工资支付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市区100个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和劳资员、资料员,现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汲取优秀用工单位规范的管理经验,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