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说的书面材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代理词、质证意见、举证意见等,不包括证据。现在法官审理案件的压力也不小,其实很多时候在开庭前两个小时或者在开庭时法官才会拿材料起来看,所以在立案后到开庭之前,如果有书面材料需要提交的,不需要太早,建议在开庭前一周交至法院即可。
这是一件让笔者收获颇丰的案件。虽然当时只是作为跟案助理而非主办律师跟进该案,也未能上庭,主要跟进案件的辅助性工作,但回想起来,这个案件收获成功的过程带给笔者的收获及启发是非常丰富的,不仅限于专业方面,还包括执业自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