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全文: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通知,帮助广东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国资委网站周一发布消息称,为贯彻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推动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3月28日,国资委发布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开拓市场需求、加强企业权益保障、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人才支撑、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
受我市市区2022年10月新冠疫情影响,根据省住建厅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区需落实“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