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环〔2024〕1号HNPR—2024—10017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林业局,有关省直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林业草原生态保
近日我省印发实施了新的《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与原办法比较,新办法围绕保护森林和保护林权所有者权益“两个保护”进行了大胆制度创新,将补偿资金实行“管护、补偿”相分离,同时紧扣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五个重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申请报告》。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南都讯 绿美广东建设有了法治保障。近日,《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整合与补充,增加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法规条文,同时着重强调了古树名木的相关保护规定。
1月5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八个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两个实施细则出台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制定出台的八个管理办法包括:《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公示制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廉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管理,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或许是对林业行业深厚的感情,或许是在林业部门呆久了,总希望林业越来越好。有一点始终是大家谈论的焦点,那就是当下的林业政策过于呆板,基层林农的造林护林激情缺失,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一种绕不开的纠结,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有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林业才会真正的焕发活力,走向辉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作为平原地区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大兴区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生态优先、自然和谐,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的原则,以“一轴两带三组团,廊道节点相融合”为空间布局,在全区范围内,大面积、多尺度、高定位、多功能的营造了森林33.5万余亩,造林株数达1130万株,大大提高了首都的生态承载能力、绿色增长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决定》修正 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广东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省地方级公益林的划定、保护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要求,参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来源:【绿美江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结合省林业局关于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成果的批复,镇江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将省级以上公益林纳入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有量指标落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本市新型集体林场是在集体林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由属地政府主导,当地集体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成立,开展集体生态林建设、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集体所有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姜侃 刘海平)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烟台市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纳入各级林长职责范围,以及林业发展规划和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