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所有。而双方在办理完毕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将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另一方及其子女又将如何维权呢?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