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河东政法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三个规定学习】一图读懂三个规定之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阅读原文来源:河东政法(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3月3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宏伟 城锋)3月29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烟台市司法局就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召开座谈会,会上印发了《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及《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近日,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会上,郭鹏飞同志带领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并指出:《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曲靖融媒讯6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曲靖40家律所的41名律师代表走进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着力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交流座谈。“法官和律师肩负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