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做好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企业国有资本基础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近代中国国有企业发端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清政府洋务派创办的官办军事工业企业,随后经历了八十余年的组织形态演化。尤其是经历了战争时期及战后的发展与扩张,国有企业的组织形态逐渐从晚清特许制下的官办企业演变为战后国有大公司的组织形态。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规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若在平台未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可能存在以下情形:该企业与中央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出资关系;11月17日,国资委在官方网站上线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