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来喽!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7月31日,“人社帮你忙”第60期直播的主题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建筑领域维权科主任侯锡海、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张芷连做客直播间,为大家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中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政策规定。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