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长阳一女子在高家堰集镇遗失手机,警方很快通过监控找到捡手机的男子李某。经规劝,李某将手机交给警方。当天12时,高家堰居民马女士报警称,半个小时前,她在集镇菜场买菜回来,发现刚买的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智能手机不见了。
近日,经过易门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1个小时的调解,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据易门警方介绍,当日16时许,该局巡特警大队接易门110转警称,汤某报称他在易门县龙泉中路一家宾馆住宿时,将一部手机遗忘在宾馆,随后被宾馆的保洁阿姨拿走,现双方发生纠纷,要求出警处理。
半岛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 景毅) 3月26日上午10时许,因为着急赶车,于女士把自己的苹果5S手机落在了青岛长途汽车站售票窗口,不料被两名陌生男子捡走,手机随后被关机,通过监控发现,两人上了开往文登的客车。手机并不昂贵,但由于手机没有密码,手机支付宝里的2万多元随时会被取走。
“法官,我的手机丢了,有人捡到却不还给我怎么办?”这样焦急的求助,道出了市民张某(化名)的无奈。近日,南关法院立案庭受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原告张某在超市遗失手机,报警后经警方调取监控发现,手机系被告李某(化名)捡走。联系李某请求归还后,李某却拒不返还。
近日,车站派出所民警遇到这样一件事:女孩小孔在汽车站候车室里的售货亭买东西,把手机放在柜台上忘了拿,售货亭老板的丈夫捡到手机后不承认,得知被监控拍下了,他才把手机交出来……小孔今年23岁,开封人。事发当日准备乘汽车回老家。
手机主人在游玩时弄丢的手机被另一人捡走,主人报警后,拾取者虽然归还了手机,但手机已恢复出厂设置。后手机主人将拾取者诉至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10月25日从天津市高级法院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在法院调解下,拾取者向手机主人赔偿1500元。
大刘发现手机丢失后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找到了捡手机的人。大刘领回手机后,却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了出厂设置。因数据丢失对其业务造成损失,大刘要求拾得人赔偿,遭到拒绝。将捡到的手机恢复出厂设置,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需要承担。
“他心情既惊喜,又有些纠结,往周围巡视了半天,没有人在注意他。”这不是一部悬疑侦探小说的开篇,而是一个市民的“郁闷吐槽帖”。近日,在扬州一个网络论坛上,一则名为“拿走别人遗忘的物品,拒不返还,这个是犯罪吗?”的网帖引起不少市民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