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城市报】春节期间,江苏省连云港市公用配送中心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加紧分拣、发送快递包裹。视觉中国春节期间,网购成为许多人置办年货、寄送礼物的首选方式。这不仅让电商平台迎来了货物销售的高峰期,也带来全国快递业务持续高位运行。
现如今,网购成了很多人购物的第一选择,动动手指就全部搞定。而买买买多了的同时,退货的需求也在增加,这给快递行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的风险隐患开始出现。那么,如果快递丢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偿?寄递高价值物品,收件人、寄件人又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南京某公司通过一家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在填写运输单据时,未在保价一栏打勾。没想到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弄丢两件货物,南京公司认为其应按照2.8万元的原价进行全额赔偿。但物流公司认为该商品没有保价,只愿赔偿3倍运费,即3000元。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网2月13日讯“保价3万元的物品,在快递过程中部分丢失,德邦快递却只赔400元”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半岛网(0532-80889235)反映,她通过德邦物流快递了15件货物,结果每件纸箱都出现了破损,据收货人统计丢失货物价值6000元。
大家寄快递、收快递都很频繁,不过大家往往都没有保价的习惯。如果是正常收到物品了,没有保价没什么影响。可一旦出现丢失或者毁损,问题就来了。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怎么赔呢?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刚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南京的一家公司与某速递分公司常年有业务合作。
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大家可有遇到过快件丢失、被冒领的事情?很多人认为快件寄丢,当然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与卖家无关,更与买家无关。那么快件丢失在法律上责任究竟如何划分?对此,一起听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释法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