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充足,但物业和开发商“只售不租”,禁止未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车库。这是不少西安市民遇到的现实情况。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多位市民反映了他们所在小区存在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但不同辖区政府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复。
6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旨在解决当下惠州部分业主希望一次性购买多个停车位以满足家庭车辆停放需要,以及部分业主希望租赁停车位的需求,但有些小区停车位量紧缺、供不应求,而有些小区停车位却闲置无人租购,因停车位销售信息不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有效解决我市部分区域停车位布置不均衡等问题,现将科学设定机动车停车位配比,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促进智慧停车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河北唐山市民吴先生向央广网记者反映,2022年7月份左右,他在唐山市鑫都汇小区买了一套房,并又花费7.8万块钱“购买”了一个车位。半年后,其车位上却被喷上了“人防”两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防车位用于国防目的,应属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有效解决成都市部分区域停车位布置不均衡等问题,现将科学设定机动车停车位配比,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促进智慧停车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为规范东莞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的销售和租赁行为,进一步盘活用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资源,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停车需求,该局起草了征求意见稿,截至今年1
大皖新闻讯 6月20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销售管理 工作的通知》,修订后的政策中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后的时间和公示期缩短了,并进一步放宽了对增购车位(库)数量的限制。
7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发布《横政办函〔2024〕41号横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文件提出,继续优化本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车位(库)销售管理,6月18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通知,即日起,合肥市执行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