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敢想象,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只是在经济和军事上的,一粒小小的种子也有可能威胁着国家安全。在我们看来一点都不起眼的种子,却关乎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脉。优质的种子就是优质粮食的来源。有了优质的种子,才能保证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才能抚育国家内无数的生命。
3月30日,种子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指出,新修改的种子法首次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全方位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大幅度提高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激励种业原始创新的法律制度,对推进种业振兴具有标志性意义。
本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主办的“种子法实施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专家们指出,伴随新《种子法》的正式实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
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种子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是自2000年颁布《种子法》以来的第四次修改。
此次种子法修正草案,涉及多项修订,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录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制度也是国际上自1991年以来普遍采用的制度,其本质是更大力度保护品种原始创新的知识产权,相信在未来,市场的创新环境会大为改善,真正更好的新品种,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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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三农”多次指出:“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一、日本《种苗法》概况日本《种苗法》由农林水产部实施,主要旨在促进种子和种苗的合法销售以及植物品种的选育。在1947年公布的《种子种苗法》中首次确立了品种注册登记制度,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使日本成为亚洲最早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