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住建局在官微发布新出台《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关解释条款。1月10日出台的《办法》,相较于此前,最大亮点根据惠州市近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实际结合当前社会生活情况,增加了轮候等待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两室两厅以上房源优先满足三孩家庭两条措施。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7月20日公布,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
广东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介绍,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中,广东对四个国民健康核心指标均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将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分别降至8/10万、2/‰、3/‰、4/‰以下。
近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三孩家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三孩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年底。当前,在惠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与三孩生育政策做好衔接,11月29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拟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
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面向社会公布,里面有不少“彩蛋”,包括社会抚养费取消、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等,大家最关心的税收、托育、住房相关的配套政策也都有——
近年来,伴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幼儿保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8月17日,惠州市卫生健康局、惠州市教育局起草的《惠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前不久,国家出台重大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7月11日第32个世界人口日来临之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和广东人口学会于7月10日召开“优化生育政策,建设健康广东”专题座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