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未对直管公房进行明确规定以及各地对直管公房的管理规范不统一,本文根据北京市尤其是西城区有关直管公房的规定,侧重于对直管公房的转让条件、程序、立法演变以及拆迁补偿进行梳理,供各位被拆迁人参考。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张成地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最低面积补偿标准按照同类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评估基准单价、建筑面积46平方米计算价值,不考虑楼层、朝向、成新等因素。
2017年2月15日讯,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现场总指挥部日前集中开展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涉及产权单位42家、4453户居民,约占项目全部居民数量的80%。 “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是望坛棚改项目公有住房征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被征收家庭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前提条件之一。
为解决群众办证难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破除政策壁垒,畅通符合条件的住房房政审核渠道,未列入审计整改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企业职工集资建房等多情况住房均可以继续办理房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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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篇名为《一边是上亿套房空置,一边是百姓无力买房?》的文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文章指出,截至2021年底,我国空置房数量已经超过了1亿套,足以满足2-3亿人的住房需求,此外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城镇住房拥有率已经超过了96%,可见整体住房需求已经不足,但另一方面当前百姓依旧面临房价过高、买房难的问题,由此可见当前楼市已经陷入“上亿套房空置,但百姓买不起房”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