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月的一天,原不相识的老刘和小王碰巧都来到篮球场打球,两人及其他多人随机组合形成3对3的篮球比赛,在对抗中,老刘持球进攻,小王与其对位防守,老刘在上篮过程中摔倒在地,导致受伤。后经诊治和鉴定,老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篮球作为一项对抗性体育运动,双方队员有身体碰撞很正常,但如果有人在打篮球时因碰撞受伤,是否能找对方索赔呢?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打篮球受伤案件。法院认为,篮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正常的,受伤者应自甘风险。
篮球活动深受很多人喜爱,但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因自行参加打篮球而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广东东莞中院二审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判决一名因打球而受伤的男子自行承担损害后果,驳回其要求赔偿的诉请。
打篮球发生肢体接触致伤责任由谁担?三五好友约打篮球,攻防之间发生肢体接触导致受伤,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北京一中院近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自甘风险原则的规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民间文体活动致伤的二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