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努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制定本条件标准。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兰州新区组织部、教体局,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现将新修订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文件要求,卓尼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评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通过本人申报、学校推荐、县教育局初审、公示、县人社局复审、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卓尼县教育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能力测试答辩及评委会评审通过等环节,现将符合评审卓尼县2021年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的166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卓尼县人社局、卓尼县教育局反映。
县人社局复审、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卓尼县教育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能力测试答辩及评委会评审通过等环节,现将符合评审卓尼县2022年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的126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卓尼县人社局、卓尼县教育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