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在银行强大的推广攻势下,越来越多市民开始尝试消费贷产品,但也有读者反映,他们在实际使用消费贷提款的时候,才发现贷款额度并非预想的那么高,有人甚至还遭遇银行拒绝放款,更多人则会发现自己拿到手的贷款利率比银行宣传的实际利率高不少。
百万粉丝大V怒斥上海银行后,准备分批将存在该行的几千万元全部取现转移,目前已取500万元带走。据这位博主介绍,其国庆前去趟上海银行虹梅支行,结果经历了服务态度和意识最差的银行,从接电话的到保安再到职员,全都是一副欠他的样子,说话没有任何礼貌,尤其是保安,竟翻着白眼扭着头摆手轰人。
为加强贷款用途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还陆续出台了不少贷款用途管控的具体监管措施;银行方面,在“强监管”下贷款用途管理上确实有很大加强,但出于追求经营业绩、降低工作成本等考虑,放松贷款用途把关的问题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银行更多的是关心贷款怎么收回,而对贷款用途并不很关心。
本报记者 戴安琪 王方圆“贷款200万元,选择10年期先息后本还款方式,原按揭利率5.3厘,月供10600元;如果采用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现抵押利率3.1厘,月供约为6250元。这样,两种贷款方式月利息差为4350元,年利息差为52200元。
3月22日,有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招商银行“闪电贷”的最长贷款期限已更新为84个月,即7年。此前的3月21日,有市场消息称,来自银行业的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已正式下发。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春节前,广东银保监局展开行动,发出通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排查通知发出之后,银行的经营贷、消费贷还能借出来流入房地产吗?2月23日、24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走访广州区域的银行网点,以消费者身份咨询相关贷款事宜。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刘新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楼市汹汹,众人抢渡,有人确为居住,有人却为投资。而在调控政策和资金门槛前,有人望之兴叹,也总有人“暗度陈仓”。近年来,消费贷、经营贷不断“借道”涌入楼市,成为推动楼市火热的“暗流”。不过,这条“暗道”正在被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