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1、针对人群本系统适合需要参加常州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以及常州市2002-2015没有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2、支付方式请到当地财政局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凭卡上代码和密码登录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
线下培训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静安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以下简称“静安小微基地”)是在上海市财政局指导下,由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静安区财政局负责协调管理,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负责具体操作,为静安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的公益组织。
全市会计从业人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凡在敦化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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