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凡一方之土特产,要向朝廷交纳,供其使用,称之为贡赋。据《禹贡·疏》载:“贡者,从下献上之称,谓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谓之厥贡。”下之所供为贡,上之所取为赋。可见,贡赋之物,为一地“所生异物”,也就是特产之物。
钟兆福(右)与食贡制作爱好者交流食贡制作技艺。春节期间,在素有“客家摇篮”美誉的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们按照客家人的习俗,幸福而忙碌地度过这个最重要的传统节日。钟兆福展示做好的“红鲤鱼”。近日,市级非遗(食贡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钟兆福向记者展示他刚用面粉制作的“金鳞”(鲤鱼)。
贡是常用汉字,从战国文字到楷书,字形无较大变化,皆是以“贝”为形,以“工”为声的形声字。汉字中以“贝”表意的字多与财物有关,“贡”的本义是向朝廷进献物品,其中包括财物,且古时以贝为货币,所以“贡”以“贝”作形旁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