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通讯员 陈贝实习生 吴瑾悦湖北一男子在某知名网购平台上购买户外电池。到货后,男子发现收到的电池与平台上的并不是一个品牌。他一怒之下,将网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三倍赔偿。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驻矛调中心巡回法庭审理了此案。
原标题:网购遭遇“货不对板”适用“退一赔三”□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郑红玲近年来,电商平台成为居家过日子必备“神器”,而伴随着直播、种草等新热潮的兴起,网购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困扰。
作为消费者,当发现网购商品和“卖家秀”不一样,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甚至3倍赔偿呢?记者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武鸣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7月,廖某某在购物平台上看中了某摩托车行一辆摩托车,随即添加车行老板施某某的微信。
网上购物虽然方便快捷,但由于不能像线下购物那样直观和体验商品,可能会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当发现网购商品的“买家秀”和“卖家秀”不一样,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甚至三倍赔偿呢?日前,武鸣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19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件中,消费者线上购买一只柯基犬,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赔偿医疗费,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通报会现场。
2025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购用户规模已突破9.74亿,但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消费欺诈问题频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若商家故意虚假宣传或隐瞒商品缺陷,可构成欺诈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如何界定“消费欺诈”?遭遇陷阱如何有效维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娟)当您在网购时,是否遇到过看图“卖家秀”、到手“买家秀”的翻车现场?遇上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维权呢?14日,长沙县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因为商家发出商品“货不对板”,被判向消费者退一赔三。
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的二手物品如果发现“货不对板”,能否要求“退一赔三”?广东一名消费者网购了一部二手手机,不料,收到货后,却发现与卖家在网页展示的描述情况严重不符。双方沟通无果,该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返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金。究竟二手物品能否适用“退一赔三”罚则?
眼下,“双十一”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推出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等各类促销手段。有些人经历一番烧脑凑单操作后,买到了称心如意的商品,但也有不少人踩了坑,遭遇了网购纠纷。商家价格“先涨再降”算欺诈吗?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消协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警惕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网购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虚构等消费欺诈类型也在不断更新,困扰众多消费者。
消费者网购后收到的货物与描述不一致,商家却以发错货为由,拒绝3倍赔偿。“双11”购物节前夕,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购澳白珍珠却收到日本Akoya珍珠的案件,商家虽称“发错货”,但法院最终认为,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应当退一赔三。2023年夏天,原告王女士网购一条约1.
近日,福建平潭的施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6月29日,他在淘宝店铺“天喵正品空调自营店”购买了一台“格力空调压缩机家用变频壁挂式空调”,花费1698元。他以为买的是格力空调,但因为是给租客使用,到货后他没有去查看。
眼下,“双十一”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推出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等各类促销手段。有些人经历一番烧脑凑单操作后,买到了称心如意的商品,但也有不少人踩了坑,遭遇了网购纠纷。商家价格“先涨再降”算欺诈吗?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