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网友刘先生拨打德州“鲁网·民生帮办”的新闻热线称,自己从外地应聘到德州市齐河齐源润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车间主任的工作,但在其工作期间频繁被要求转岗,不接受转岗要求则被要求主动离职,10月30日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要求隔天办理离职手续,而且没有任何赔偿,为了维护自己
用人单位随意远距离跨区域调岗,并以旷工为由将员工辞退,为此,员工将单位告上法院。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某公司支付被辞退员工项某待岗工资、赔偿金共计29371.86元。
如果你所在的国企,忽然之间宣布倒闭了。或者是公开宣布破产不干了,那作为里面的员工,该如何安置?在里边的员工一般分三类1.国企领导2.国企正式职工3.国企劳务派遣或者临时聘用人员先说一下最不必担心的国企领导。你可以理解成,大多数的国企领导,都在挂着编制,也就是说这个国企宣布破产了。
案 情 简 介。2014年7月,张某到某车辆维修有限公司修配厂工作,应聘岗位为吸污组防护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