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平台上私转短视频引起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被告依法担责并作出赔偿。优某公司认为其系上述43个短视频的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甘某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传播该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著作权,遂诉请法院,要求甘某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开支费用。
随着各类短视频平台的兴起,随手刷一刷小视频已经成为全民娱乐的重要方式之一,各类精彩“爽剧吸引不少网友驻足观看。然而,“囫囵吞枣”的信息攫取使我们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不知不觉间可能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短视频平台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五分钟看一场电影”,或者多个主播重复表演同样的“老梗”,虽然大部分这样的演绎很无聊,但有时我们也忍不住想要演绎下或者随手转发,那么转发这些短视频会不会构成侵权呢?首先,短视频在法律意义上,应当定性成什么具有独创性的短视频,属于视听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