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 首席记者 周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设立至今已进行了七次修正,现行个税政策虽然相比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纳税主体、征收范围、费用扣除体系、税率等方面所体现的税收公平性仍存在不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胡春艳个人所得税首次启用年度汇算,关系到每一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这自然也会导致税收征管难度的增加,有网友担心会出现蓄意瞒报的现象,“有的人在外面打零工挣了钱但没有签上身份证号,无从查证,怎么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收入?”对此,专家认为不必太担心,一方面是目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近日,全国两会有关个税改革的建议引发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将个税起征点从当前6万元/年提高至10万元/年,也有代表委员提出将个税起征点调高到每月1万元。所谓个税起征点,是公众俗称,官方用语是“基本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