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车主马先生反映,2023年9月份购买一辆微型面包车,平常自己家里使用。买的第一年,在中国人保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加车损险保费是6800元。今年他想续保,但是工作人员跟他说保费要12000元,马先生就纳闷了:开了一年的车,从来没有出过险,怎么这保费翻了近一倍呢?
货车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货车投保时,车辆行驶证载明车辆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危险程度增加为由拒赔,法院如何判决?基本案情2023年11月,小张驾驶车牌号为鲁A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县城某道路,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小于驾驶车牌号为鲁N货车发生交通事故。
引言投保人将投保的非营运车辆用于运输经营,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张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但保险公司以投保人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不理赔,此时,保险公司的主张符不符合免赔条件的情形?
来源:工人日报当前,一些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注册为网约车拉客营运,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法院认为车主改变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且未向保险公司尽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于法有据。
“上下班接个顺风车单,补贴家用,没想到出险的时候被拒赔了。”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不少私家车车主为了节省开支、分担费用选择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在路程中接单,收取费用。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车辆使用性质由“自用”变为“营运”为由拒绝理赔,因此产生纠纷。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