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一种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的经济行为,财政对民生和政权的稳固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为历代王朝所重视,早在周朝就有专门管理财政的官员,历代管理财政的部门名称虽然各有不同,但其地位则是相当的高,尤其在清代地位一度压过吏部,排名第一,所谓“六部以户部为至要,凡总理之大学士及满尚书,皆以眷注第一之人为之,必兼提督及内务府带钥匙,此嘉、道年间风气也。吏、刑二部次之,工部又次之,礼、兵二部又次之”,可见清廷对财政的重视,有人也对清朝的财政收入颇感兴趣,下面就将清廷财政收入以及结构做一番讨论。
我在以前文章提到过,清代前中期的财政收入主要由田赋、盐课、关税、杂赋四大类常例收入再加上耗羡银(在200万两和四百万两之间)、捐输(300万两左右)构成,其数额基本上是固定的,基本上维持在银4000万两(像乾隆十八年可以达到4800余万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