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自2023年9月起,该中心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目前,已经办理了近2000笔相关业务。一什么是“亮码可办”?
8月2日下午,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业务部邀请总稽核师杜联刚对其全体员工作“树立正确的公积金服务观”知识培训讲座。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市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一线员工提高公积金服务的思想认识和自觉行动性,为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夯实基础。
泸州观察 郭荞璐2月1日起,《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2月18日,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近日泸州市民张先生及配偶成功办理了全市首笔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为该项政策的首位受益者。支付0.
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30日讯(记者 岳东)11月3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泸州市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
近日,《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印发。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称,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在《措施》规定的公积金调整政策有效期内,以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